树立正确货币观念 防范虚拟货币风险

时间:2019-11-22 16:25:42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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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货币观念 防范虚拟货币风险

一些不法分子伪装成区块链投资专家、托身“数字货币”、“区块链”、“金融创新” 项目内部人员,依托互联网,通过聊天工具、交友平台和休闲论坛,大肆宣传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非法金融资产


1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情况的公告》,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近期,国际虚拟代币市场再度升温。一些不法分子伪装成区块链投资专家、托身“数字货币”、“区块链”、“金融创新” 项目内部人员,依托互联网,通过聊天工具、交友平台和休闲论坛,大肆宣传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非法金融资产。煽动广大投资者抓住机遇,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该类不法分子假借“区块链”、“通证经济”之名,迷惑消费者,虚假承诺“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并通过幕后操纵,呈现有价无市和价格上扬的假象吸引投资,甚至利诱投资者发展他人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最终为其所有,造成消费者利益损害。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表明“代币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中明确指出,不法分子以“ICO”、“IFO”、“IEO”、“IM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严重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警惕诈骗“套路”

套路一:将“区块链”、“去中心化”、“开放源代码”等技术宣称为自家虚拟币的技术构造。

套路二:编造故事、设计模式吸引投资者眼球。

套路三:涉众诈骗特征明显,兼具多种违法犯罪特征。

套路四:交易平台服务器放置在境外,境内行骗、境外数钱,为提前跑路做好准备。

提醒社会公众

守住自身敏感信息底线,不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官方渠道核实。

莫信天上掉馅饼,无论何种花言巧语,切莫轻易相信,牢固树立风险意识。

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骗子的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侦查破案。

学习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知识,保证资金安全,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在此,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提醒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认清相关模式的本质,不要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不要盲目跟风炒作,时刻警惕投机风险,避免自身财产损失。

广大市民发现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可向有关金融监管机关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任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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