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规定将自9月1日起施行,好评返现、反向刷单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受到监管。
根据网络竞争行为复杂多变的特点,该规定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分类提炼梳理,明确认定标准。例如,明确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对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热点问题进行规制,着力消除监管盲区。同时,列举了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的表现形式及认定因素,并对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歧视待遇等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还设置了兜底条款,为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行为提供监管依据。
针对当前我国线上消费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刷单炒信、好评返现、影响用户选择等焦点问题,该规定提出,经营者不得通过直播、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也不得通过热搜、热评、热转、榜单等方式,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此外,经营者也不得实施虚假交易、虚假排名;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营销;编造用户评价;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对于备受关注的平台“二选一”问题,该规定要求,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例如,不得强制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对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区域或者销售时间进行不合理的限制等。
一些网店用“刷单”方式获取虚假交易量,引诱顾客消费。还有一些网店则玩出了“新花样”,部分店主通过“反向刷单”,专门给自己的竞争对手刷差评。针对“反向刷单”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该规定提出,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故意在短期内与其他经营者发生大规模、高频次交易,或者给予好评等,使其他经营者受到搜索降权、降低信用等级、商品下架、断开链接、停止服务等处置;不得恶意在短期内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不得恶意批量购买后退货或者拒绝收货,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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