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转贷款

时间:2023-06-12 11:28:18  来源: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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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转贷款

开发银行向地方法人机构发放贷款,由地方法人机构(以下简称“转贷银行”)转贷给小微企业并确定其准入条件

(一)基本情况

1、产品种类:转贷款

2、支持领域:开发银行向地方法人机构发放贷款,由地方法人机构(以下简称“转贷银行”)转贷给小微企业,主要用于企业营运资金需求。

3、融资期限:期限1-3年,最终由转贷银行审核确定。

4、利率区间:用款企业向转贷银行申请贷款的利率,不高于当地可比同类贷款利率水平。

5、授信审批时限: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二)融资条件

1、借款人准入条件:开发银行向地方法人机构发放贷款,由地方法人机构(以下简称“转贷银行”)转贷给小微企业并确定其准入条件。

2、担保方式:对转贷银行一般为信用贷款,不符合担保条件的需要提供合格担保。用款企业向转贷银行申请贷款的,担保方式由转贷银行审批确定。

编辑:赵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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