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产品种类:特定资产收费权支持融资;
2、支持领域:重大基础设施;
3、融资期限:贷款到期日早于特定资产收费权到期日1年;
4、融资额度:不超过特定资产未来经营净现金流折现值之和;
5、利率区间:LPR1Y-100BP—LPR1Y-110BP(根据提款期市场报价波动);
6、授信审批时限:1个月。
(二)融资条件
1、借款人准入条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借款人及股东信用良好,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其他重大不良记录;实收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管理规范,发展前期良好;经政府有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拥有特定资产合法、独立的经营权和收费权。
2、特定资产准入要求:符合国家产业、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符合国家级当地地方政府对特定资产收费的有关规定;已投入正常运营,经营现金收入合法、稳定、持续、充沛,能够覆盖贷款本息;特定资产为高速公路的,须符合新增公路项目准入标准。
3、其他授信条件:贷款资金用于其它固定资产投资的,投资项目须已按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规定以及产业、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借款人应符合国家对投资项目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的要求。
4、其他:无
联系人:柳絮029-87602414
编辑:赵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