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标准农田贷款

时间:2023-06-12 15:16:30  来源: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四、高标准农田贷款

借款人及其关系人的相关资料、贷款项目的相关材料(项目合规性材料、土地用途与生产的可持续性材料、项目技术和财务可行性材料等)、贷款担保的相关材料(若有)

(一)基本情况

1、产品种类:经营周转或中长期贷款

2、支持领域: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或高标准农田施工。

3、融资期限:经营周转不超过3年,项目建设不超过10年。

4、融资比例:贷款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75%;贷款资金用于经营周转的,最高不超过施工(采购)合同金额的75%;小微型客户贷款额度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上年经营收入的30%,且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5、利率区间:贷款利率应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或贷款基础利率(LPR),综合考虑项目风险状况及当地总体利率水平,合理定价。

6、授信审批时限:3个月(各项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

(二)融资条件

1、借款人准入条件:信用记录良好,借款人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审批资料:借款人及其关系人的相关资料、贷款项目的相关材料(项目合规性材料、土地用途与生产的可持续性材料、项目技术和财务可行性材料等)、贷款担保的相关材料(若有)。

联系人:李骁

联系方式:029-87606471

编辑:赵蕴清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