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业园区贷款

时间:2023-06-12 17:19:46  来源: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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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园区贷款

重点审查项目所在园区是否具备产业发展基础、是否已形成产业集聚,关注项目自身在所属产业园区的定位以及目标客户情况,择优支持已有成熟产业基础的园区提质项目,审慎介入无产业依托的新区开发项目,尤其是先建设后招商园区项目

(一)基本情況

1、产品种类:中长期项目贷款;

2、支持领域:符合我行产业园区授信政策、产业园区贷款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的层级高、产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的国家级、省(区、市)级产业园区客户,以及产业优势明显、区域布局合理、用地集约、发展潜力大的产业园区项目。

3、融资期限:贷款期限须与项目偿债现金流相匹配。按照我行现行制度,我行产业园区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 10年,且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运营期限。

4、融资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80%。

5、利率区间:价格根据申报方案待定;

6、授信审批时限:3个月

(二)融资条件

1、准入条件:重点审查项目所在园区是否具备产业发展基础、是否已形成产业集聚,关注项目自身在所属产业园区的定位以及目标客户情况,择优支持已有成熟产业基础的园区提质项目,审慎介入无产业依托的新区开发项目,尤其是先建设后招商园区项目。审查项目选址区位、产业规划、周边配套及市场定位等是否合理,结合项目所在地经济发展、产业和市场环境,分析项目规划定位是否合理、是否有产业辐射效应等情况。对于目标客户,应重点关注借款人以及当地政府是否已与相关企业达成投资合作协议/租赁意向协议等。对于定制厂房,应重点关注承租人经营发展前景、资金能力,判断其是否具备支付租金或回购厂房的能力以及承租人入驻园区的背景、是否会持续使用本项目建设的厂房。

2、增信措施:对于自营项目,原则上应要求以项目经营性资产或收益提供抵质押担保。对于借款人为新设企业,原则上还应争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当地核心城投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联系人:谢铮17791704992 029-89580376

编辑:赵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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