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

时间:2023-06-13 09:32:11  来源: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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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

(5)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项目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以及采取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相关措施

(一)基本情况

1、产品种类:固定资产贷款;

2、支持领域:创新驱动两链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端能源化工、重大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和文化旅游、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改善、现代农业;

3、融资期限:限原则上不超过 10 年,宽限期原则上不能超过项目建设期;

4、融资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80%;

5、利率区间: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相关规定参照 LPR 利率定价;

6、授信审批时限:根据项目情况而定。

(二)融资条件

1、借款人准入条件:

(1)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借款人、发起人或者借款人控股股东从业年限不少于3 年,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生产运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核心管理层人员稳定;借款人为新设项目公司并由母公司或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对项目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经营性净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可不再单独进行例外准入;

(3)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信用状况良好,无欺诈、恶意逃废债等不良信用记录,无因严重违法违规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的记录;

(4)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恶意逃废债、欺诈等重大不良记录;

(5)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应符合其要求,不得违法违规向非合格投资主体提供融资;

(6)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7)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审批资料:

(1)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绿色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准入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一般须由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并具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3)按规定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并取得有效期内的核准文件或备案文件等;投资主管部门无批复要求的购置类固定资产投资,须取得有效的商业合同或采购证明等;

(4)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需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5)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项目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以及采取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相关措施;

(6)符合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项目其他各项资金来源明确;

3、其他授信条件:申请外汇项目贷款以及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项目贷款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本行相关规定。申请外汇项目贷款,还应持有有效的外汇用途证明或登记文件,项目放款前,应取得其他应取得的前置审批手续。

4、其他:无。

编辑:任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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