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贷款

时间:2023-06-13 09:42:14  来源: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房地产开发贷款

取得政府委托或承建资格的保障性住房开发项目的借款人,可适度放宽

(一)基本情况

1、产品种类:中长期项目贷款;

2、支持领域:适用于住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及其配套项目的开发建设;

3、融资期限:3-5年;

4、融资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80%;

5、利率区间:LPR1/5Y+30BP——LPR1/5Y+100BP;

6、授信审批时限:3个月。

(二)融资条件

1、借款人准入条件:借款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开发资质。取得政府委托或承建资格的保障性住房开发项目的借款人,可适度放宽;项目已依法、依规取得立项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且合法、完整、有效;项目土地转让价款已全部付清或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缴纳、无欠缴税费情况;保障性住房项目须取得必要的列入政府年度计划证明文件、开发建设批准文件。

2、项目审批资料:借款人及保证人基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章程、财务报告等;项目资料,包括立项、环评、土地、规划、施工等审批资料,以及可研报告等。

编辑:任晓彤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