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流动资金贷款

时间:2023-06-13 10:16:34  来源: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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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动资金贷款

(一)基本情况

1、产品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2、支持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十个领域

3、融资期限:短期贷款为一年期以内,中期贷款为一年至三年期;

4、融资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70%,按流动性测算资金缺口比例结果为准

5、利率区间:LPR

6、授信审批时限:3个月

(二)融资条件

1、借款人准入条件:借款人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流动资金需求的目标客户。

2、项目审批资料:

(1)企业客户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信用机构代码证等。

(2)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告)。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依据实际经营期限提供财务报表。

(3)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及变更注册验资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或其授权机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文件。

(5)贷款担保相关材料。

3、其他授信条件:无

4、其他:无

编辑:朱春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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