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前期贷款

时间:2023-06-13 10:16:44  来源: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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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前期贷款

①项目前期贷款应有明确对应的项目,专项用于借款人在项目前期的资金需求,包括拆迁安置费、提前购置材料、设备及其它合理支出

项目前期贷款是指为满足借款人提前采购物资、设备或其他合理的项目建设等支出而产生的资金需求,以可预见的项目建设资金或其他合法可靠的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一)基本情况

1、产品种类:固定资产贷款。

2、支持领域:创新驱动两链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端能源化工、重大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和文化旅游、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改善、现代农业。

3、融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4、融资比例:根据项目投资计划、建设进度、资本金筹措情况、建设资金需求和还款来源可靠性等因素审慎确定,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5、利率区间:根据借款人主体、项目情况随市场而定,对于重点优质项目,可给予利率优惠支持。

6、授信审批时限:1个月,对于重点项目,总分行可给予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快速、高效实现业务审批和投放。

(二)融资条件

1、借款人准入条件:

①借款人主体资格符合国家和银行相关要求;

②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③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承担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的主体;承担区域城市有机更新项目的主体;央企、省级、地市级、区(县)级国有控股企业;

④借款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环保、土地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准入文件;

⑤需符合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⑥项目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一是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能源、水利、电力、高端装备制造、教育、卫生等行业重点项目或合规的政府专项债配套融资项目;二是经成都银行认定的其他重点项目;

⑦成都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2、项目审批资料:

(1)客户基础资料

借款人相关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资料、成都银行要求的借款人主体其他相关资料等。

若贷款采用担保方式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保证人、抵(质)押物的相关资料。

(2)项目审核相关文件资料:

①项目批准(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②成都银行对该项目发放项目贷款(包括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贷款)的意向和进度等情况或银行同业对贷款项目的融资批复;

③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包括配套流动资金)筹措方案及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④项目用地、环评、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如有);

⑤成都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其他授信条件:

贷款用途方面:

①项目前期贷款应有明确对应的项目,专项用于借款人在项目前期的资金需求,包括拆迁安置费、提前购置材料、设备及其它合理支出;

②项目前期贷款严禁变相用于项目资本金用途,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期货市场,不得用于国家禁止投资领域和用途。

4、其他:

无。

编辑:赵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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