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般流动资金贷款

时间:2023-06-13 10:19:47  来源: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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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至3年(含)

(一)基本情况

1、产品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2、支持领域:创新驱动两链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端能源化工、重大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和文化旅游、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改善、现代农业。

3、融资期限: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至3年(含)。

4、融资比例:/。

5、利率区间:根据借款人主体情况随市场而定,对于优质企业,可给予利率优惠支持。

6、授信审批时限:1个月,对于重点、优质借款人主体,总分行可给予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快速实现业务审批和贷款投放。

(二)融资条件

1、借款人准入条件:

①借款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

②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③借款人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④成都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2、审批资料:

(1)客户基础资料

借款人相关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资料、成都银行要求的借款人主体其他相关资料等。

若贷款采用担保方式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保证人、抵(质)押物的相关资料。

(2)贷款审核相关文件资料:

成都银行要求的本笔贷款相关背景资料和信贷资料。

3、其他授信条件:

无。

4、其他:

产品特点:

①期限灵活,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至3年(含);

②能够满足借款人临时性、短期和中期流动资金需求。

编辑:赵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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