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陕西省自贸试验区首家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基金——陕西智雾私募股权基金在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开立相关结算账户,计划近期完成资金募集并开始投资运作,这标志着陕西省首笔QFLP试点业务正式落地。
QFLP是指境外合格投资者参与投资设立,以私募基金方式投资于境内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外商投资新模式。近年来,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外汇局陕西省分局持续推进全省金融系统跨境金融创新,积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并获准在陕西开展QFLP外汇管理试点。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外汇局陕西省分局、陕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原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陕西省商务厅等7部门于2023年3月联合发布陕西省自贸区QFLP试点暂行办法及工作指引,正式推出QFLP试点业务。
作为全国7家QFLP外汇管理试点地区之一,“陕西自贸区版”QFLP政策优势明显,区内QFLP业务实行余额管理,试点基金货币出资入账、再投资和增减资均无需办理外汇登记,QFLP投资资金的汇兑效率得到极大提升,被媒体评为“释放最大友好度”的QFLP政策,试点业务入选2023年陕西金融十大新闻。
为推动QFLP试点业务及早落地见效,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协同陕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原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商务厅多渠道宣传推广试点政策,与十余家境内外头部投资机构“一对一”沟通,深入了解机构实际业务需求,完善政策框架,解决异地管理企业在陕西自贸区内设立试点基金流程不畅、外资认定标准不明确等多个实际问题,彻底打通政策堵点。
据陕西智雾私募股权基金高级合伙人靳志伟介绍,该基金总规模2000万美元,主要投向智能雾化设备相关企业股权。此次选择在西咸新区设立试点基金,主要考虑到陕西自贸区QFLP试点政策中外汇管理余额模式的独特优势,以及地方政府提供的系列优惠政策。在基金设立过程中,外汇局陕西省分局为企业提供了全面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多项实际困难,最终促成试点业务成功落地。企业将利用其在全国多地开展股权投资的丰富经验,为陕西省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助推产业升级做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和陕西省开放大会精神,深入开展QFLP投资试点工作,持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充分利用陕西省科技创新优势和秦创原平台建设机遇,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引入更多境外资本投向智能终端、生物医药、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链,加快塑造陕西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编辑:闫如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