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国开行陕西省分行近日发布严正声明,有不法分子将国开鲲鹏科技发展(吉林)有限公司虚假登记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该企业还在西安设立国开天成(陕西)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国开行、国开基金名义虚假宣传。声明明确,两家涉事企业与国开行、国开基金不存在任何股权、合作、授权等关联关系,相关法律责任由涉事主体自行承担,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
严正声明
近期,我行发现有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将“国开鲲鹏科技发展(吉林)有限公司”虚假登记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子公司。国开鲲鹏科技发展(吉林)有限公司在陕西西安设立名为“国开天成(陕西)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涉嫌在经营活动中冒用国开基金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严重侵害了“国开行”、“国开基金”字号、商标的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此,我行严正声明如下:
一、国开基金、国家开发银行与国开鲲鹏科技发展(吉林)有限公司、国开天成(陕西)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出资、隶属、关联、管理、合作、授权或实际控制关系,国开基金、国家开发银行从未同意或授权上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或关联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国开基金名称或以国开基金下属企业名义进行宣传。
二、国开鲲鹏科技发展(吉林)有限公司、国开天成(陕西)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冒用“国开行”、“国开基金”等商标、字号,或宣称与国家开发银行或国开基金存在股权关系,均未获得国开基金和国家开发银行任何形式的授权与许可,其开展的一切市场活动均与国开基金及国家开发银行无任何关联,相关法律责任由冒名主体自行承担,国开基金及国家开发银行对其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涉及此次冒名登记事件的组织和个人,应立刻停止一切违法行为,国开基金和国家开发银行保留依法进一步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在开展合作前务必仔细甄别经济主体真实身份,审慎决策合作事宜,以防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特此申明。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2026年9月28日
编辑:史耀晖